一、比选说明
为提高知识产权(专利申报、商标注册、商标续展)通过率,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现以竞争性比选方式,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单位,为我司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单位参与。
二、代理服务内容
授权中选单位为我司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提供全程代理服务,服务期限2026年3月至2028年2月,我司按实际需求及成果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三、代理服务单位要求
1.代理服务单位需为依法注册登记、纳税、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独立法人或按照有关要求实行财税独立核算的非独立法人;
2.代理服务单位须具备专利代理服务资质。
四、付款条件及方式
公司收到专利受理、商标注册通知等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日内,一次性支付对应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费, 付款方式可采用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
五、评选标准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中选人。
六、报价函递交要求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上午10:00(以送达时间为准);
2.递交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与科技创新部;
3.收件人及电话:朱杰19936072703(战略发展与科技创新部);
4.报价函内容应包括:
●企业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报价表(按附件格式填写并盖章);
●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所有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封面注明“比选报价文件”;
6.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七、保密要求
参选单位应对本比选文件内容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八、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与科技创新部朱杰 电话:19936072703
附件:《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报价表》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
附件: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报价表
|
申报项目名称 |
参选报价 |
单位 |
备注 |
|
发明专利 |
|
元/项(含官费) |
|
|
实用新型专利 |
|
元/项(含官费) |
|
外观设计专利 |
|
元/项(含官费) |
|
商标注册 |
|
元/个 |
|
商标续展 |
|
元/个 |
|